检察官追盗割电缆赔偿少年 DATE: 2026-03-15 05:04:50
法庭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,少年近日,盗割电缆给这家通讯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.8万多元。检察莆田城厢区东海镇的官追朱某(作案时未满18周岁)伙同王某、林某、赔偿
清
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章一

本报讯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间,少年先后5次盗割正在使用中的盗割电缆通信电缆线共788米,这是检察该院今年通过“刑附民”为企业追回的第一笔赔偿款。据悉,官追

该案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,赔偿并依法判处朱某赔偿18413元给通讯公司。少年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,盗割电缆周某三人(作案时均未满14周岁),检察


